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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工作該由哪個部門管?

一、拆遷工作該由哪個部門管

拆遷工作該由哪個部門管?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並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二、房屋拆遷工作主要有哪些

1、實地放線定界,發佈拆遷公告,召開動員會,委託拆遷公司。

國土分局會同用地單位聯繫市工地勘測規劃院按照經批准的勘測定界圖和選擇意見書實地放線定界;徵地拆遷工作專班擬定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進行公告,組織被徵地拆遷人員召開徵地拆遷動員會。政府徵收小組委託拆遷公司。

2、入户清點丈量。拆遷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揮部委託入户清點丈量,被拆遷户在原始調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拆遷公司對入户調查的數據分户進行整理,建立電子表格。

3、協助徵收小組對拆遷户作動員談判工作。

4、合法面積認定。

標籤:部門 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