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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款糾紛怎麼解決?

拆遷補償款糾紛怎麼解決?

一、拆遷補償款糾紛怎麼解決

1、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一)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二)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二、拆遷補償糾紛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築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於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築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13、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築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拆遷糾紛產生的主體是屬於拆遷方和被拆遷方,如果被拆遷方對賠償款有任何異議的,那麼是可以找拆遷方進行協商,重新對補償款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解決,對拆遷方的補償一定要先補償後拆遷,在保障到被拆遷方的利益之後才能實施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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