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過程中需要摒棄的錯誤認識
拆遷對於許多被拆遷人來説都可遇而不可求,但並非所有的拆遷補償都能稱心如意。對於明顯過低的、不合理的補償標準,被拆遷人也應主動維權,爭取提高補償。而大多數被拆遷人都缺乏維權的經驗與技巧,面對拆遷方的花言巧語,從而陷入錯誤的認知,最終做出錯誤的決定,使維權變得難上加難。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為您總結出了以下兩大錯誤認知,各位被拆遷人一定要多加留意。
一、忽視文件的重要性
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會遇到許多文件,例如拆遷之初的土地徵收公告、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房屋調查評估明細表等,以及拆遷後期的拆遷安置補償決定書、限期交房通知書、強制拆除通知書等等一系列的文件。這些文件在整個拆遷的程序中,對於被拆遷人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全部都會對被拆遷人的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拆遷並非兒戲,拆遷是行政程序,也是國家公權力的體現。各位被拆遷人千萬不要以為只要守住房子不被強拆,時間拖得越久拆遷方壓力就會越大,最終就能迫使拆遷方妥協,從而取得高額的補償,這樣的認知是極其錯誤的。對於逾期未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被拆遷人,拆遷方可依照正規的行政程序依次作出拆遷安置補償決定書、限期交房通知書等一系列文件,最終在前置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房屋。被拆遷人忽視了拆遷相關文件的重要性,未在60日和6個月的法定期限內對這些文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異議程序,那麼房屋一定難以避免被強拆的命運,補償也必然難以得到提高,反而會因房屋被強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胳膊擰不過大腿,維權難有好結果
徵收拆遷雖然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並實施,是國家公權力的體現,但其也並不能違背國家法律的規定,一切的徵收拆遷都必須保障被拆遷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並非所有的徵收拆遷都是程序、內容均正當合法的,違法實施的徵收拆遷行為也很常見。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拆遷行為涉嫌違法,各位被拆遷人均可尋求公權力的救濟,使用司法的力量去對抗行政違法行為是切實可行的最佳途徑。行政訴訟法已經明確了起訴政府部門是合法有效的途徑,有法律依據且受法律保護。拆遷方對於未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拆遷户所採取的常用伎倆便是威脅逼迫等手段,只要嚇唬住了被拆遷人,那就可以隨意拿捏了。各位被拆遷人若是下定決心維權,便應當做好被拆遷方威脅逼迫的心理準備。若是對維權的相關問題還存有疑問,便可以隨時向專業拆遷律師進行諮詢,必要時可委託律師進行維權。
-
拆遷房屋按户口怎樣賠償
一、拆遷房屋按户口怎樣賠償房屋拆遷不是按户口支付補償金。《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
-
宅基地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一、宅基地拆遷糾紛如何處理?1、行政裁決。村民對拆遷行為有爭議的,可以向當地政府部門申請行政裁決,當地政府部門收到裁決申請後,一般會在30天內作出裁決決定。2、依法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
-
政府欠拆遷款不給怎麼辦?
不給拆遷款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行政機關履行安置協議。如果安置協議中未約定的話,可以向行政機關書面申請,自申請之日起三個月行政機關未給與補償,這時就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
-
房屋拆遷糾紛證據不足怎麼辦?
一、房屋拆遷糾紛證據不足怎麼辦如果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是可能不受理案件的,而起訴人是可以再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再提起訴訟。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案件的證據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