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分配糾紛法院怎麼起訴
一、拆遷分配糾紛法院怎麼起訴?
1、書寫起訴狀,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信息;
2、準備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
3、準備證明存在有糾紛的相關證據材料;
4、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屋拆遷補償項目有哪些?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三、拆遷款分配糾紛可以委託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四、拆遷款分配糾紛起訴後法庭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五、拆遷款分配糾紛起訴後法庭辯論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六、拆遷款分配糾紛開通後訴訟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在拆遷房子時,徵地主管部門一定會按照規定把拆遷補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沒有支付補償金之前是不可能開始相關的拆遷工作的。至於家庭成員之間具體如何分配的這個問題,並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要求分配拆遷補償款是需要有正當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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