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得到前後矛盾之文件;律師介入,非法拆遷進程被暫停……
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某村張先生的房屋所在地被一紙通告劃入了華南城項目整村徵地搬遷的範圍,但是通過信息公開卻得到張先生房屋所在地不在該項目拆遷範圍內的回覆,如此前後矛盾的文件,該如何保護張先生的權益呢?在明律師樑紅麗的介入,又會給案件帶來什麼樣的改觀呢?
【案情簡介:逼遷來襲】
2017年3月,張先生所在村組的牆上張貼了一張《西安國際港務區管理委員會華南城項目規劃範圍內某村整村徵地搬遷工作的通告》,開始啟動徵地工作。
張先生一家三代在此居住,此前並未聽聞所在地被劃入了徵收範圍,這一紙通告,彷彿令其墜入冰窟,不知所措。
徵收部門緊鑼密鼓實施拆遷,也與張先生多次交涉,但都未果。
在未簽約户數所剩不多時,徵收部門又故意挖斷了村裏供水管道,中斷了村裏的供水,對張先生而言,無水的炎炎夏日無疑成為了逼迫其簽約的巨大威脅。
為了能夠了解到徵收的相關信息,運用法律維護權益,張先生委託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徵收維權律師樑紅麗,作為其維權路上的助力人。
【律師助力:標本兼顧“兩步走”】
一、律師函直指要害,解決供水危機
針對斷水問題,樑律師分別向水務局和村委會發出律師函,指出根據《陝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的相關規定:供水設施發生故障,供水單位應及時組織搶修。
供水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義務的,供水設施發生故障,未及時組織搶修的,由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因此,村委會擅自停止供水,並在供水設施發生故障且委託人多次申請後沒有履行及時維修的義務,灞橋區水務局應責令村委會限期改正,並對村委會不履行職責的行為進行查處。
律師函發出不久後,在律師和委託人的通力合作之下,“供水危機”終得解決,張先生的燃眉之急得以有效化解。
二、申請信息公開,阻滯拆遷進程
樑律師向港務區管委會申請了“華南城項目”的立項批准文件,但是兩個月過去了,也一直沒有任何回覆,於是便針對港務區管委會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市政府於2017年9月6日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責令管委會對信息公開作出答覆。
在管委會隨後作出的《答覆》中,明確指出委託人的房屋所在地不屬於“華南城項目”的拆遷範圍!試問,範圍都“不屬於”,徵收方又是憑什麼協商談判、斷水逼遷的呢?這份《答覆》與之前張貼的《通告》相比,內容竟然大相徑庭。
這兩份文件都是港務區作出的正式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到底應該相信哪份,卻也是捉摸不定,並且向港務區致電詢問也未得到合理的解釋。
不過,令委託人高興的是,案件至此,拆遷部門暫停了拆遷進程,委託人能夠繼續在此居住,但是也不能排除政府部門恢復拆遷的可能性。
張先生未來的維權之路仍有可能是艱辛而漫長的。
在明律師最後想提示大家的是,在徵收拆遷的過程中,政府部門最初都應該張貼公告,啟動徵收拆遷項目。
但是,這些公告有可能也存在違法之處。
所以,被徵收人在面臨拆遷時,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調取到正式的文件,找到拆遷活動中存在的違法之處,為之後的維權之路奠定基礎。
就本案而言,徵收方前後矛盾的徵收範圍表述足以令人懷疑項目存在“少批多徵”的嫌疑,這一情況的被揭露無疑對於被徵收人的維權而言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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