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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拆遷方的談判技巧

在同拆遷方的實際辦事人員談判的過程中,我們常常會發現,拆遷辦的實際工作人員可能並不是具備十足房地產相關知識的專業人員,其社會背景參差不齊,往往是社會中的閒雜人等。

同拆遷方的談判技巧

但另一方面,這些人的社會閲歷和拆遷經驗卻十分充足,能購很好的把控談判節奏,把被拆遷人帶得團團轉。

其實,實話説,即便是律師在場的談判,面對拆遷辦工作人員的各種手段,也往往並不是專業的法律知識,而是類似“以毒攻毒”的社會辦法。

下面,就讓我來介紹幾種常見的並容易掌握的基本的談判技巧。

一、在談判之前,要合理選擇談判對象和談判地點,不要草率地就進入到談判之中。

要知道,拆遷方不同級別的人所擁有的權限不同,你對對方反映的情況、表達的訴求級施加的壓力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轉化成談判的籌碼,這要看是否找對了談判的對象。

而地點的選擇,更是不要小看其對實際談判結果的影響。

無論是作為被拆遷人的你還是拆遷方都並不是“八風吹不動”的完人,一個合適的地點的選擇對於談判氛圍、場面的緊張程度都有很大影響。

一般來説,在被拆遷人進行第一輪報價前可以與一般工作人員先行溝通,先試探性地向其報出一個較高的或説實際無法達到的報價,然後按常理對方會向上級反映,之後對方會給出一個“建議價”。

記住這個建議價其實是對方針對你報的虛高的價格做的迴應,所以對方可能會説這是“底線”,但實際只是一種建議價格。

二、從技巧上説,並不主張談判已開始就迫切尋找高層人士,因為被拆遷人所掌握的信息有限,只有通過同下邊各層級辦事人員的多個回合的切磋,才能慢慢試探出對方的短處和把柄,或是對方時間緊迫,或是對方其實程序有漏洞。

如果過早同高層談判而達成了一錘子買賣,便缺乏了這樣一個周旋的過程,實際上最後結果往往是讓對方佔了便宜。

談判地點的選擇也很重要。

為什麼許多律師雖然明知道針對拆遷的一些行政訴訟最後判決的意義不大仍然堅持進行上法院走這一步,就是因為為了在法院調解的這麼一個環境下李代桃僵同被拆遷方或其主管部門進行談判。

當然,不排除一些地方上司法環境之後,法院這一平台也缺乏公允性,但是在大多數一二線城市,法院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溝通平台。

而在談判過程中,作為被拆遷人一定要注意迴避自身弱點,提高談判地位。

例如,有些被拆遷人由於是承租廠房被拆遷,缺乏土地使用權證,拆遷方可能就會避重就輕始終圍繞土地補償來論述,這時被拆遷企業要注意把控談判要點,不明確放棄這一點但也絕不要繼續在這一點上糾纏與爭辯,而是盡力圍繞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用和物資損耗來提高議價。

畢竟,其實有些企業的確會在拆遷補償的某幾點上站不住腳,即便是律師可能也無法在一些事物的性質上顛倒乾坤,但只要能將可以爭取到的部分充分爭取到,而不是將精力耗在其實法律上站不住腳的部分。

標籤:談判 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