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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太原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太原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統一年產值和補償倍數兩部分構成,各縣(市、區)內分區域年產值標準是計算徵地補償的依據,分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陽曲縣、婁煩縣。最後規定了太原市平均標準的區域面積為690900.96公頃,統一年產值為2405元/畝,補償倍數為26倍,補償費用為62530元/畝。

二、以下幾點你必須知道

(一)本標準適用於山西省行政轄區內除基本農田以外的集體農用地。

(二)非農業建設項目涉及徵收集體農用地時,根據土地所在縣(市、區)的區域位置確定徵地統一年產值和補償倍數。

(三)本標準只包括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青苗補償費、林木補償費、植被恢復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等。

(四)因國家經濟建設或地方公益性建設需要收回國有農場、林場等農用地的,可參照本標準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五)徵收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按照項目所在區域公佈的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的補償倍數的上限支付土地補償費。

(六)耕地開墾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按照調整後的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我省已規定的倍數測算。

我們大家還需要知道上述標準只包括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青苗補償費、林木補償費、植被恢復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等。所徵收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不超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着物按規定作價補償。徵收林地、園地的,由建設單位按上述規定支付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