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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徵地補償規定是什麼?

一、太原市徵地補償規定是什麼?

2021年太原市徵地補償規定是什麼?

太原市徵地補償規定是一類區片範圍補償標準為,水田/水澆地:440000元/畝;旱地/園地:220000元/畝;林地:110000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55000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城市發展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380000元/畝;旱地/園地:190000元/畝;林地:95000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47500元/畝

三類區片範圍:東南耕作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156250元/畝;旱地/園地:78125元/畝;林地:39062.5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19532.15元/畝

二、四類區片範圍:東部丘陵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145000元/畝;旱地/園地:72500元/畝;林地:36250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18125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對於徵收土地來説,國家必須要保證農民被徵收土地之後,物質生活水平不能夠降低,所以規定了相關的經濟補償措施。如果説在土地被徵收之前,該土地的利用率比較好,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比較好,那麼他獲得的經濟補償款項肯定也是會更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