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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拆遷補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太原市拆遷補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太原市拆遷補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太原市拆遷補償標準規定有兩種補償標準:一、產權交換式補償;二、貨幣補償。

太原市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諮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農用地徵收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河北省區片價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徵地地區片價的通知》。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台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台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此補償項目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併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準則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於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徵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着物補償: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文件出具《石家莊徵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徵收人可依據此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太原市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佈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太原市拆遷貨幣補償方式:

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其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太原市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裏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太原市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二、太原市拆遷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徵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係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太原市房屋拆遷補償

1、徵收住宅可換房,可補錢

徵收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徵收私產房屋,按照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徵收直管公產住宅房屋,可採取貨幣補償和安置住房兩種方式。擁有其它產權住房的直管公房住宅房屋承租人,原則上採取貨幣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不超過2000元/平方米。徵收單位產住宅房屋比照直管公產住宅房屋補償;徵收單位產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手續確定給予補償的,只對產權人予以貨幣補償;直管公產或單位產房屋徵收後,產權人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

2、搬遷補償標準

因徵收住宅房屋造成的搬遷補償,搬遷費按房屋建築面積15元/平方米計算,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支付。期房安置的,搬遷費按兩次計算,一次付清。

因徵收住宅房屋造成的臨時安置補償,被徵收人自行過渡的,臨時安置費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月20元/平方米計算,不足800元/月的按800元/月支付。提供週轉房的,被徵收人不享受臨時安置補貼。

高層安置房屋過渡期限為3年。過渡期限自被徵收人搬遷之日起計算。

房屋徵收部門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確需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費,每逾期一年(含一年),在原臨時安置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

臨時安置費自被徵收人搬遷之日起按月計算,首次發放期為12個月,之後每6個月發放一次。在通知辦理房屋安置手續期限內,被徵收人不辦理手續的,停止發放臨時安置費。

被徵收房屋怎麼計算面積

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標註建築面積為準;未標註建築面積的,平房建築面積按使用面積×1.334計算,樓房建築面積以實測建築面積為準。

被徵收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標註為準;未標註用途的,以產權檔案記錄為準;未記錄用途的,以規劃部門的認定為準。

三、如有異議可行政訴訟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被徵收人對區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太原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規定:補償包括兩部分產權交換或貨幣補償。兩種可供自由選擇。房屋搬遷費按兩次計算。如果被徵收人屬於貧困人口,會根據政府規定,合理使用公攤補助或者困難補助。只要符合條件,還有其他豐富的補償項目如停產損失等等。拆遷補償的標準是所有人民所關心的,標準越高,人民能獲得的補償款就越多,部分朋友甚至想通過拆遷分到幾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