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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繼承政策是什麼?

宅基地繼承政策是什麼?

一、宅基地繼承最新政策是什麼?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團體內流通。依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實在含義上的產業,僅僅一種運用權,擁有權歸村團體。宅基地既不能銷售,也不能承繼,但能夠在本村團體內流通,經過土地處理部分依法贊同,發放證件。

2、由於我國施行城鄉二元系統,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户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承繼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着“祖宅”變成村團體的財物。

3、由於鄉村户口與土地的對應聯繫,有些人不情願“農轉非”,乃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而從詳細的家庭的視點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失去。

4、宅基地運用權人依法對團體擁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運用的權力,有權依法運用該土地建造居處及其隸屬設備。宅基地運用權的獲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處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則。

5、鄉村團體經濟安排為保證農户日子需求而撥給農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運用的土地。用於建造居處、輔佐用房(廚房、庫房、廁所)、院子、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積等。農户只要運用權,不得銷售、租借和非法轉讓。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擁有權,有銷售和租借的權力,不受別人侵略。房子出賣或租借後,宅基地的運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擁有權一向為團體擁有。出賣、租借房子後再請求宅基地的,不予贊同。農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運用土地,不得超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的標準。

二、分户之後子女還能繼承宅基地?

土地的承包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因此,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成員,都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權的。但如果父母跟子女分户了,那麼就是兩個承包單位了,這時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是無法再繼續承包父母的土地的,也就是無法將父母的土地進行確權了。綜上,分户後,和父母分户的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承包經營權由未與父母分户的子女繼承。

對於宅基地的具體繼承事項,是需要嚴格基於國家的有關規定來進行處理的,如果繼承人後期遷移了户口,而導致不在同一農村集體的,那麼是無權來繼承宅基地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