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畢節市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一、貴州省畢節市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只有一個標準性的規定,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市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四)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被徵收房屋價值包括房屋價值以及附屬於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包括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各類附屬設施、設備、彩鋼結構、鋼結構、樹木、壁畫等(不包括燃氣安裝、集中供熱)的價值。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目前我們國家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為兩種:
(一)耕地徵的
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徵收農村或者是城市土地房屋的
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二、國家土地徵用補償標準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三、國家土地徵收遵守原則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一)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二)妥善安置被徵地農民的原則。
隨着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土地徵收的情況時有發生,在土地徵用過程中一定要切身維護好自己的合法利益,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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