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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21年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地補償對於很多人來説是一件大事,因此每一年政府公佈的徵地補償標準都十分引人關注,各地政府為了使徵地補償的標準更加符合當今的經濟情況,不至於引起糾紛,每一年都會調整徵地補償新標準,因此重慶市政府,公佈了重慶市徵地補償安置方式和標準,並且對於哪些不予補償也進行了公佈。

重慶市2021年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重慶市徵地補償安置方式和標準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a、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徵收土地面積計算,一類地區(中心城區:1062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4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28000元。

b、土地補償費為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獲得的補償,被徵地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於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

c、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徵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週歲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週歲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歲及以上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徵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d、土地補償費80%部分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之和尚不能滿足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資金需要的,其差額部分由徵地單位補足,直至滿足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需要。

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着物補償

農村房屋、青苗的補償標準分別按附表2、3執行。宅基地使用權範圍內的地上構(附)着物的補償標準,按附表4、5執行;其餘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地上構(附)着物,採取綜合定額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綜合定額補償的具體標準和計算方式由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3、住房安置

a、被徵地拆遷農轉非人員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築面積標準為30平方米。

b、積極推行住房貨幣安置方式,貨幣安置具體標準由各區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本區與被徵地範圍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原則制定。

c、各區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建設單位修建住房,並由建設單位定向銷售給已進行貨幣安置的徵地農轉非住房安置對象,以滿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並銷售給被徵地拆遷農轉非人員居住的住房應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重慶市徵地補償不予補償的情況

1、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建(構)築物;

2、政府徵地批文下達之日後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築物;

3、超過批准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築物;

4、非法佔用集體土地修建的建(構)築物;

5、天然野生雜叢。第九條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

但是不是所有的土地和建築都會給予補償,如果是沒有合法文件的建築物、超過批准年限的建築物以及非法修建的建築物等等都不會給予安置補償,而農作物不是人為種植的,天然的也不會給予安置補償,而且每個地區的安置補償都必須按照相關的政策和標準執行,不得有徇私舞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