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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二審答辯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交通事故二審答辯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一、交通事故二審答辯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交通事故二審答辯需要包含:交通事故處理誤工費答辯狀的主要內容有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基本信息、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的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等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5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二、交通事故訴訟答辯狀的目的和作用

寫作交通事故訴訟答辯狀的目的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訴訟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

被告和被訴人通過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起訴或上訴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以及請求事項,進行有的放矢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並提出事實和證據證實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瞭解訴訟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求,對如何合理合法及時處理好案件。

三、交通事故訴訟答辯狀的特點

交通事故訴訟答辯狀在兩種情況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就訴狀(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如果雙方針對交通事故的糾紛沒有達成一致,而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需要按照法院給出的最終判決書執行。如果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還是存在異議的,可以繼續提起上訴,這個行為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並需要保留第一次法院給出的判決書,等待法院的受理,以及二次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