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後債務如何承擔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2.96W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變更債務承擔主要有三種形式:
1、法人説,即允許個人獨資企業成為法人,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2、自然人主體資格延伸説,認為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資格,而與企業投資者是同一法律人格。此時,企業和個人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3、非法人團體資格説,認為個人獨資企業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享有相對獨立法律人格的非法人團體,具有自己特定的權利能力。此時,企業承擔相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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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申報債權過期
《企業破產法》第9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此規定應當解釋為,逾期未申報的債權人失去通過破產程序獲得清償的資格。但是,他的民事權利並不因此消滅。在三種情況下,他還可以行使權利:1、破產程序因債務具備《企業破產法》第22條第1款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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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由誰承擔
個人(私營)獨資企業債務應由個人(私營)獨資企業和投資人(業主)共同來承擔,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以下簡稱《獨資企業法》)第十七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本企業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其有關權利可以依法進行轉讓或繼承。第二十八條規定,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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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合夥企業法》僅在總則中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進行了規定:“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即有限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由普通合夥人承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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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債務的範圍是什麼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四)為債務人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