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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總説還就是不還怎麼辦?

一、朋友欠錢總説還就是不還怎麼辦?

朋友欠錢總説還就是不還怎麼辦?

朋友欠錢總説還就是不還的,可以蒐集證據,到法院起訴處理。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二、欠錢不還的人失蹤了怎麼辦?

欠錢不還的人失蹤了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當事人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房產或車子等資產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後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

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繫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對於朋友欠錢不還的行為,債權人可以結合朋友欠錢不還的原因來進行認定,對於朋友因無力支付欠款的,可以協商進行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因為這種情況下起訴也是沒有可執行財產進行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

標籤:總説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