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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有店鋪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有店鋪怎麼辦?

欠錢不還有店鋪怎麼辦?

1、店鋪欠錢不還應該以真實的證據為依據,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

2、有關民間的債務糾紛問題,不能只是投訴就解決,而是要依法起訴處理。債權人要先寫好《起訴書》,內容應該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店鋪欠款不還的主要事實,訴訟的請求事項比如要求法院判決店鋪儘快歸還欠款並負責本案的訴訟費,最後附上對方欠款不還的具體證據和原告的身份證複印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等待法院的受理和開庭判決。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依舊不還錢怎麼辦?

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依舊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權利對對方的財產採取扣押、查封、拍賣等手段。

具體的法條依據是: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第二百二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不少人在借錢之後,並不會償還到期的債務,此時若債務人經營了店鋪或者是開了公司的,那麼此時因為對方是有收入來源的,故此可以約定延期還錢。若是對方依舊以各種藉口不還錢的,那麼對於債權人來説,就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狀告債務人了。

標籤:欠錢 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