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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惡意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別人惡意欠錢不還怎麼辦?

別人惡意欠錢不還怎麼辦?

要蒐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還款協議、借款合同、銀行轉賬回單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三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起訴債務需要準備的證據包括: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關於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關於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

二、起訴債務的程序是怎樣的?

起訴追討債務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對方欠債的證據、對方的身份信息(或對方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及組織機構代碼證信息)。

2、向法院提交訴狀立案。

在起訴時,應該向法院提交訴狀、證據、雙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單位的話,則應該提供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及組織機構代碼證信息)。其中訴狀和證據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3、法院立案後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4、由法院進行開庭審理,並進行調解或判決。

5、任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上訴,由上級法院進行審理和判決。

5、對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綜上所述,將錢借給別人後,如果對方惡意拖欠,賴着不還的話,債權人能採取的手段就是起訴,通過法律手段維權。起訴對方,在準備的訴訟狀中,寫清要求對方還款的訴求及還款數額,有利息的也要寫清楚。法院立案後,會通知雙方出庭,如果債務人拒絕出庭,法院還可以缺席審判。

標籤: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