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抵押合同範本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最高額抵押合同除了應當具備抵押合同的一般條款 外,還應具有以下內容:
(一)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最高額度。擔保的最高額度是抵押權最終承擔擔保責任的最高上限額,也是確定抵押高額抵押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二)決算期。決算期是最高額抵押合同當事人雙方 約定的確定所擔保債權實際數額的期日。最高額擔保合 同所確定的擔保債權最高額,並非是抵押權實際的債權擔保額,實際的債權擔保額要在決算時另行確定,決算 以後所生債權不再受該抵押物的擔保。決算期應以1 一2 年為宜。
二、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的確定?
最高額抵押的實現,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抵押權擔保的債權數額已確定;二是債權已到履行期。故當事人除規定決算期外,還應當規定債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額抵押而言,債權數額的確定是其中的主要問題,抵押權人的債權在下列情況下確定:
1、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2、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設立之日起滿兩年後請求確定債權。
3、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4、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5、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
6、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債權的確定對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抵押權人實現最高額抵押權時,如果實際發生的債權餘額高於最高限額的,以最高限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如果實際發生的債權餘額低於最高限額的,以實際發生的債權餘額為限對抵押物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作為抵押中的一種,具有一定的風險,應該説所有的抵押都是有一定風險的,簽署所有方都必須要對風險進行以提前的知曉並且對於簽署的合同中條款逐條進行確認,未達成一致的部分切不可貿然同意,避免後續出現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
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
一、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1、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不一定有效,事後補寫的借條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寫。借條有兩種,一種是交付憑證,一種是結算憑證。那麼事後補寫的借條,則是結算憑證。此類借條應當寫清何人何時借款多少數額等內容,這樣的借條則為有...
-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需還錢麼
一、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需還錢麼需要。擔保人一般需要承擔還款責任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借款人無力還款,擔保人要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若是一般保證,則需要經過法律程序後,借款人仍...
-
借錢不還在哪個地方起訴
一、借錢不還在哪個地方起訴(一)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合同中約定了去哪個法院起訴的,應該去約定好的法院起訴;(二)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去哪個法院的,您可以選擇到以下法院起訴: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經營居住...
-
甘肅借錢不還怎麼辦規定2022
一、甘肅借錢不還怎麼辦最新規定《民法典》對借錢不還的規定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