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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永遠不還錢怎麼辦?

一、 失信人永遠不還錢怎麼辦?

失信人永遠不還錢怎麼辦?

失信人永遠不還錢的,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借款。在向欠款人討債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失信被執行人歸還借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判決勝訴後,如果債務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歸還借款,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及時掌握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防止逃避債務。

(四)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執行第三人財產。如果債務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同時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卻怠於行權,這時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申請代位執行第三人財產。

(五)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對於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規定

1.乘坐火車、飛機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乘坐列車軟卧、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飛機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住宿賓館飯店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住宿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國家一級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費住宿場所;限制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3.高消費旅遊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團隊出境旅遊,以及享受旅行社提供的與出境旅遊相關的其他服務;對失信被執行人在獲得旅遊等級評定的度假區內或旅遊企業內消費實行限額控制。4.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5.購買具有現金價值保險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產品。6.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司法實踐中,對於不還錢的行為,顯然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是需要根據實際來追究法律責任的,對於失信人員也是需要按照規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有財產執行時,可以由司法機關立即對相關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處理。

標籤: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