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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如何確定無主物?

無主物一般都是指被遺失人遺失二為及時領取的物品,就被成為無主物,而且無主物一般都是國家所有。根據我國物權法的頒佈,對於物的佔有、使用、處分等都做了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還可以通過確定財產的歸屬,來達到制止紛爭的目的,從而節約交易費用。那麼,物權法如何確定無主物?

物權法如何確定無主物?

一、無主物的認定

對於無主物的認定,需要經過謹慎的辨別。一般説來,凡是在垃圾桶內的物品都可以視為無主物。若丟棄後又撿回,可以視為對物品重新主張權利。但是,若想撿回的時候,物品已經被別人拿走並使用,自己就失去了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二、物權法如何確定無主物

(一)、《物權法》中的無主物如何確定 根據《物權法》,無主物是指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等。無主物可以分為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和非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是指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無法明確所有人,而不是指訟爭之物。而關於無主物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按先佔原則取得所有權,但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根據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而正是由於法律中對於具體無主物是否特別規定中存在的歧義,導致了無主物的確定以及其歸屬問題一直十分的棘手。

三、無主物歸屬發展趨勢

在未來的社會發展中,類似於“狗頭金”這樣的問題將會層出不窮,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不是當這些問題出現的時候如何去界定無主物的歸屬,而是要從立法的源頭做起,讓這些無主物範圍的界定以及歸屬問題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並且這些法律不但不存在空白、模糊不清的區域而且能夠對無主物範圍的界定以及歸屬問題解決的合情合理。要想做到這樣,那麼首先在《物權法》中確定好有主物和無主物的明顯界限以及其適應的法律範圍; 其次,明確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和非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之間的差異性,結合當下出現的有關無主物範圍界定的社會問題,總結性的就這些無主物的歸屬問題從法律角度予以確定,為之後的無主物範圍界定以及歸屬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同時,正視我國法律中的“無主物的範圍過於侷限”以及“國家專屬物權範圍過寬”等問題,考慮國家專屬物的範圍界定問題,合理的擴大無主物的歸私人所屬的範圍界定,修改公有主義體制,讓類似“狗頭金”這一類無主物能夠歸國家所有,同時考慮拾到者的所有權價值。總而言之,國家應該重新界定無主物範圍確定其法律地位,弱化公有主義立法例,建立起更為合理的無主物所有權取得制度,讓類似“狗頭金”這一類的無主物問題不再是社會爭議的焦點。

由此可以看出,對於物權法如何確定無主物,無主物就是指沒有所有者的拋棄物,在很早的時候,因為自然資源較多,無主物也層出不窮。然而隨着經濟的發展,自然的無主物當然越來越少,但是無主物是屬於國家這問題,已經成為比較爭議性的話題,而且法律也有了們明確的規定。如果有疑問,可以向當地法院和政府諮詢。

標籤:無主物 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