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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條但是找不到人了怎麼辦?

一、有借條但是找不到人了怎麼辦?

有借條但是找不到人了怎麼辦?

有借條但是找不到人了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如果法院也找不到人的話,可以公告送達,並且缺席判決。打借條法律保護規定是如果有借條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通過法院的訴訟方式來追討債務。

借條

今(出借人)借給(借款人)人民幣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利息共計人民幣整,即¥元,全部本息於200年月日一次性償還。

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身份證號碼:擔保人:身份證號碼:借條出具時間:年月日

二、打借條有哪些注意事項?

1、書面借據。儘管法律沒有要求,但為了避免糾紛,借款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或者有書面借據。

2、明確出借人與借款人。借據應明確雙方誰是出借人,誰是借款人,不要寫顛倒了。

借據上應寫明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電話等;出借人最好留一份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備用。

3、借款金額。借據應寫明借款的幣種,是人民幣還是別的什麼比如美元等等。

借款金額應當以漢字大寫記載,不要只寫數字小寫,避免被改動或者不清楚等問題。

4、借款交付。借款是現金交付給借款人,還是轉帳、匯款支付給借款人,應當明確約定。大額借款最好轉帳或匯款支付、應保留相關轉賬匯款憑證;收款人應當是借款人本人,如果收款人不是借款人本人,應當由借款人本人簽字確認。交付現金最好有證人在場或者有人在借條上簽字見證。

5、利息。明確約定利息,未約定利息視為不支付利息。利息是年息還是月息,應當寫清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利率是月息還是年息要寫清楚。民間一般所謂幾分利是月息。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民間借款的利率不超過年息24%,受法律保護;如果超過年利率24%、不超過36%的部分為自然債務,即不能強制借款人支付,但已經支付的也不能要求返還;如利率超過年息36%的不受法律保護。

6、期限。借款的起止時間、計算利息的起止時間都應寫清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補充約定,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即要給借款人一定時間準備。

目前大家的法律意識都是比較高的,所以發生民間借貸關係的時候都會要求對方打借條,這樣日後如果對方沒有按照借條當中的約定按期還款的話,也是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追討債務的。但是還需要提前注意的就是,如果找不到人的話可以公告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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