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欠款追討

因欠款被法院起訴後果是什麼

因欠款被法院起訴後果是什麼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小額欠款法院起訴流程是什麼?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起訴

1、債權人起訴對方最好在其離開住所地一年以內起訴,因為有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項:“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2、債權人起訴後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證據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傳喚被告,公告期限屆滿,被告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這裏的法律依據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項:“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二、需要注意的

(一)明確原被告主體資格即原告是誰

被告是誰?寫起訴狀的時候要寫清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確定案件由哪裏的法院管轄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包括被告身份證上的地址或者是被告經常居住地(被告經常持續居住滿一年的地方(醫院就醫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立案材料需哪些

起訴書打印三份,其他證據複印三份,原告身份證複印件(正反覆印一頁)一份,如果與銀行有關應到銀行打印銀行流水。到法院立案庭後,遞交起訴狀兩份,其他證據兩份,自己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被告是單位需要到工商網打印被告的企業基本信息。

三、起訴流程

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佈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

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有利於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此外,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於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四、如何向未成年人監護人催討債務

基於監護人具有對被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也可被作為討債對象。但是,法律規定的監護人範圍較廣,而且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本身的情況比較複雜,有的是無行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有的自己有財產,有的則無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首先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再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第17條規定: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

5、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

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應該明確,關於監護人範圍的規定不等於監護人的確定,法律規定監護人的範圍,是為防止出現被監護人無人監護的各種情況,而規定一定的順序的目的,則在於讓人們按排列次序確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

因而,作為債權人在一情況下可以以此類推,確定誰是監護人,並向其請求賠償。如遇特殊情況,就應對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不能生搬硬套。

如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即大家都不願擔任監護人,或者大家爭當監護人,對此可直接詢問居民或村民委員會,或精神病人所在單位,以明確最終指定誰為監護人。如果對此仍有爭議,可請求有關部門指定或申請法院裁決,而排隊其他成員。

小額欠款法院起訴流程如上。債務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可到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訴。原告要注意立案材料、借貸關係是否明確和法院管轄範圍。應保留好相關證據特別是借條,特殊情況如欠款人為未成年人的或是需要尋找其他證據的,可諮詢律師365的專業律師。若有必要可向法院申請資產凍結、調查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