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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放貸人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職業放貸人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職業放貸人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反覆從事有償民間借貸行為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是職業放貸人。

職業放貸人若是違反規定在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情節嚴重,就滿足了職業放貸案件的立案標準。

根據《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條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中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

貸款到期後延長還款期限的,發放貸款次數按照1次計算。

2、非法放貸行為人實際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財物,均應計入違法所得。

非法放貸行為未經處理的,非法放貸次數和數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放貸對象數量等應當累計計算。

二、怎麼認定職業放貸人?

1.主要看放貸主體是否唯一性

職業放貸的主體主要是指沒有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各個民事法律主體,具體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以及其他。以民間借貸為業的自然人。在認定職業放貸人時,主要看這個放貸主題是否是同一個出借人或出借主體。如果出借人或出借主體不具有同一性或唯一性時,就不能簡單的來直接認定為是職業放貸人或職業放貸行為。

2.主要看放貸主體進行放貸的區間或期間

認定職業放貸人或職業放貸行為一定有一個時間區間或期間的概念,即便是同一個出借主體在短時間內進行了多次放貸,但是這個放貸主體在放貸結束之後,在其他的時間內並沒有再繼續進行放,仍然不能認定其為只要放貸行為。所以認定職業放貸人一定要考慮到這個區間或期間具有一定的長期性,而不能是短期行為。比如可以規定是兩年期間或者是三年期間。

3.主要看放貸主體進行放貸的次數是否具有多次性或反覆性

同一個放貸主體必須在一個時間期間內多次進行放貸,才可以認定他是職業放貸行為。而且這個放貸主體多次進行的放貸具有重複性或反覆性,簡單來講就是一個行為,一件事情多次重複來做。在司法實務中,多個地方標準一般定為在兩年內重複民間放貸行為達10次以上的,為職業放貸行為。

4.主要看放貸主體進行放貸時謀取的利率是否高額利率

如果同一個放貸主體在兩年內進行了10次以上的民間借貸行為,但是他進行民間借貸時他的出借資金的利率比較低,比如達到了年化10%或12%,並沒有賺取高額的收益,這時仍然不能認定其為職業放貸行為。只有它的放貸利率超過了年化12,尤其是超過了年化24以上時,才可以認定為他是職業放貸人。

5.主要看他放貸的行為是否具有營業性或者是為唯一的或者主要的收入來源

如果出借人或者是放貸主體,把放貸作為一種職業,或者成立公司的主要經營範圍就是放貸,以賺取高額利差作為他的主要收入來源的,一般也可以認定為他是職業放貸行為。

為了獲得利息等的經濟利益,公民、單位可以將自己的閒置資金借給他人,但發放貸款的行為不得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否則一旦經濟秩序被擾亂後造成的後果嚴重,那麼放貸行為可能就會涉嫌犯罪。而有點涉嫌犯罪,違法放貸所得的收入將會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