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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區別有什麼?

一、借條和欠條區別有什麼?

借條和欠條區別有什麼?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一般因為民間借貸產生,欠條產生的原因更廣;

2、如果產生糾紛,法院審理的內容不同。借條,法院只審查債權債務關係是否違反高利貸的規定,欠條的審查內容更多;

3、訴訟時效起算點不同。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權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確定,因為未按約定時間還款就等於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故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點應為約定還款期限界滿之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有什麼?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區別的法律後果:

(1)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 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説,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鑑於,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因此,欠條、借條的寫法應當注意。

借條與欠條的含義與法律關係不同,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產生的原因也不同。借條中是否規定借款時間,到法院訴訟時的訴訟時效不同,規定還款時間的可以隨時起訴,未規定還款時間的起訴時效是兩年。

標籤:欠條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