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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簡單之債

什麼是簡單之債
簡單之債是“選擇之債’’的對稱。又稱“不可選擇之債”。內容明確規定債務人只能為或不為一種行為,沒有選擇餘地的債。發生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由於客觀上的原因決定當事人只能為一種行為,沒有選擇的餘地。如甲乙兩地之間既無水路,也無鐵路,如果簽訂購銷合同,貨物只能從公路運輸,沒有選擇的可能性。二是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當事人只能作為一種行為。如專業户為避免魚苗長途運輸死亡,與某民航局簽訂了空運魚苗的協議,則民航局只能採取空運,而不能以其他運輸方法運送魚苗。簡單之債並非內容簡單或標的數額小的債,而是因債務人的行為不能選擇確定的。
簡單之債簡單之債又稱“單純之債”,是指債的標的是單一的,當事人只能就該種標的履行的債。由於簡單之債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機會,因而又稱為不可選擇之債。簡單之債的當事人只能就某一標的履行債務,否則將構成債的不履行。在簡單之債中,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簡單,一般不容易發生爭議。
標籤: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