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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怎麼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方式為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如下: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5、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