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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

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是解決夫妻債務糾紛的一大難題,若沒有認定清楚就可能會激發矛盾,使自己遭受損失。那麼,應該怎麼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呢?如果經過認定後,證實了某些債務確實屬於共同債務,那就該夫妻共同債務應該怎麼承擔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説明。

怎麼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

一、怎麼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換言之,只要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只有夫或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和債權人知道夫妻之間實行約定財產製的為例外。即確立了債務是否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作為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

二、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一旦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各自承擔的份額確定以後,夫妻一方對外履行了全部債務,有權就超過其應承擔的部分,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債務已清償為由拒絕一方的請求。

綜上,是關於“怎麼認定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的有關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材料,希望這些材料對解決您遇到的法律問題能有所幫助。其實,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承擔,法律均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但難就難在舉證問題上,畢竟證據的收集對一般人而言,是件難度係數較大的事情。因此,當您遇到該類糾紛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