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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的賭債妻子必須要償還嗎

一、丈夫欠的賭債妻子必須要償還嗎?

丈夫欠的賭債妻子必須要償還嗎

丈夫欠的賭債妻子一般是沒有償還義務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男方在外借賭債確實未經妻子同意,並且這筆債也確實未用於共同生活,那麼這筆債務由男方一人承擔;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債參賭,且這筆債及其盈利也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妻子就應當對這筆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賭債是賭博的產物,由於賭博行為的非法性,所以因賭博所產生的賭債不受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説不產生法律上債之關係。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 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 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 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 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 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三、哪些是夫妻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

2、婚內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3、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擔的債務。

5、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債務。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時所負的債務

7、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所發生的債務。

簡而言之,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説就連丈夫本人都不需要償還這筆賭債,因為賭債不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債務債權關係,更不用説是妻子了。假如丈夫有賭博的這種惡習的話,妻子可以以此為依據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關係。一人賭博,最後都會影響到家人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