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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騙取擔保人擔保

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常常會出現擔保人,那麼什麼是擔保人,擔保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係,以及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債務人騙取擔保人擔保

擔保人定義:

擔保人是保證人,在我國的法律中規定了,擔保人在不同情形下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保證)責任、連帶責任和賠償責任等等。

在民間借貸過程中,一些債務人因為自我償還能力不足或者其他原因,常常存在欺騙擔保人信任來騙取擔保人擔保的行為,那麼當債務人騙取擔保人擔保的情況下,一旦出現問題,雙方該如何承擔責任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存在,如果主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無法發揮效用時,擔保合同也無效。而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而當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我國合同法規定,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那麼合同無效。

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在債務人騙取擔保人擔保時,若是主合同當事人雙方相互串通勾結,利用錯誤信息及不正當手段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或者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違法手段,強迫保證人在違背其自我的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簡單的來説,如果是債務人單方欺詐擔保人為其進行擔保,那麼擔保人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而債務人和債權人聯合起來欺騙擔保人,一旦出現糾紛,擔保人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而單純的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人也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總的來説,當債權人蔘與詐騙擔保人的情形時,擔保人的責任免除,而債權人沒有參與詐騙擔保人時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