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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的浮動抵押是什麼意思?

一、設立的浮動抵押是什麼意思?

設立的浮動抵押是什麼意思?

浮動抵押是一種特別抵押,指抵押人將其現在和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或者部分財產上設定的擔保,在行使抵押權之前,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保留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處分權。

浮動抵押區別於通常意義上的固定抵押,它不以特定的或可以確定的財產之上設立抵押其主要的特點為:

第一,標的屬於抵押人現有或將有的全部財產。

第二,這些財產在抵押人的日常生產經營中處於不斷變動的狀態之中。

第三,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將來會採取某種動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繼續經營。

二、浮動抵押與一般抵押有什麼不同?

浮動抵押與一般抵押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含義不同:

1、浮動抵押的含義:浮動抵押是一種特別抵押,指抵押人將其現在和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或者部分財產上設定的擔保,在行使抵押權之前,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保留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處分權。浮動抵押的概念來源於英國衡平法院在司法實踐中發展出來的一種特殊的抵押制度。

2、一般抵押的含義: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兩者的特徵不同:

1、浮動抵押的特徵:

(1)標的屬於抵押人現有或將有的全部財產。

(2)這些財產在抵押人的日常生產經營中處於不斷變動的狀態之中。

(3)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將來會採取某種動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繼續經營。

2、一般抵押的特徵: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2)抵押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

(3)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兩者的作用不同:

1、浮動抵押的作用:浮動抵押作為一種以將有和現有財產為標的的擔保物權制度,無疑擴大了可以作為擔保的財產範圍。在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之前浮動抵押人擁有對被抵押財產的自由處分權,因此兼顧正常經營和融資的需要。

此外,實現抵押權時,接管人制度的存在,亦可以保持企業的整體存在,不至於被迫出賣,拍賣企業,能夠充分發揮企業的價值。

2、一般抵押的作用: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存在抵押品時,銀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將提高,但同時借款者的成本也會增加,正因為這樣,借款者願意向銀行支付的利息也會較低,對銀行來説其收益未必增加。

綜合上面所説的,浮動抵押也是屬於一種抵押方式,但對於這種方式存在不特定性,抵押物是將現有的和將來會發生的產品進行擔保,因此,在處理的時候雙方主一定要協商好,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債務人也一定要履行自己的義務

標籤:抵押 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