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擔保公司計提壞賬準備?
一、什麼時候擔保公司計提壞賬準備?
1、擔保公司對於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轉入應收擔保費或應收分擔保等的賬款可以計提壞賬準備
根據《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第五條企業持有的應收票據通常不應計提壞賬準備。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轉入應收擔保費或應收分擔保賬款等後,再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但是,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餘額轉入應收擔保費或應收分擔保賬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第八條企業應定期或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擔保費進行全面核查,併合理地計提壞賬準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擔保費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經批准確認為壞賬的應收擔保費,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經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計提壞賬書寫分錄需要遵守的規定
《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第二條發生分擔保業務應收賬款時,根據分擔保合同,借記本科目,貸記“擔保費收入”、“手續費收入”等科目;實際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分出業務發生損失代分入單位墊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經確認為壞賬的應收分擔保賬款,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經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具體來説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有四種:即“餘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銷貨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
(一)餘額百分比法
這是按照期末應收賬款餘額的一定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壞賬百分比由企業根據以往的資料或經驗自行確定。在餘額百分比法下,企業應在每個會計期末根據本期末應收賬款的餘額和相應的壞賬率估計出期末壞賬準備賬户應有的餘額,它與調整前壞賬準備賬户已有的餘額的差額,就是當期應提的壞賬準備金額。
採用餘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如下:
1、首次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應收賬款餘額×壞賬準備計提百分比
2、以後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賬款計算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 (或-)壞賬準備賬户借方餘額(或貸方餘額)
(二)賬齡分析法
這是根據應收賬款賬齡的長短來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通常而言,應收賬款的賬齡越長,發生壞賬的可能性越大。為此,將企業的應收賬款按賬齡長短進行分組,分別確定不同的計提百分比估算壞賬損失,使壞賬損失的計算結果更符合客觀情況。
採用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如下:
1、首次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 ∑(期末各賬齡組應收賬款餘額×各賬齡組壞賬準備計提百分比)
2、以後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賬款計算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 (或-)壞賬準備賬户借方餘額(或貸方餘額)
(三)銷貨百分比法
這是根據企業銷售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百分比按本企業以往實際發生的壞賬與銷售總額的關係結合生產經營與銷售政策變動情況測定。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也可以按賒銷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
採用銷貨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本期銷售總額(或賒銷額)× 壞賬準備計提比例。
擔保公司應定期或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擔保費進行全面核查,併合理地計提壞賬準備。經批准確認為壞賬的應收擔保費,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經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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