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債擔保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協商
1、協商解決爭議的方式。
協商解決爭議是指發生擔保合同爭議後,合同各方當事人直接進行磋商,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解決擔保合同爭議的方式。至於如何進行協商,法律並沒有統一規定,實踐中一般由兩種做法:
(1)合同當事人直接進行協商。擔保合同當事人可以直接面對面談,也可以以電話形式或者書面形式進行協商。協商後應以書面的形式作成書面記錄或者書面協議,便於協商後順利執行,避免再產生糾紛。
(2)各方派代表進行協商。擔保合同的當事人各方的代表是其委託的律師或者其他人。各方所派代表應主要是懂得法律知識、瞭解合同內容的有關人員,以便於解決問題。
2、協商解決爭議的要求。
當事人協商解決爭議是解決擔保合同爭議的一種具體方式。協商解決爭議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不能隨心所欲。這些規則包括:
(1)自願原則。所謂自願是指進行協商解決是出於擔保合同爭議各方的自願。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思強加給另一方。
(2)合法原則。所謂合法是指擔保合同爭議各方在協商解決的過程中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是國家或者地方制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守的行為規範。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行為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前提。
否則,其行為是無效的甚至會導致執法機關追究募法律責任的後果。
3、平等原則。平等原則主要體現在擔保合同爭議各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礎上來解決擔保合同爭議。不論是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都應當在平等的基礎上對待對方,不得以大欺小、以強凌弱。
(二)調解
1、調解解決爭議的方式
調解解決爭議是指擔保合同當事人發生合同爭議以後,由第三方對爭議各方以理以法進行勸解並在爭議各方互相諒解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的方式。廣義上的調解解決爭議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法院依照訴訟程序進行調解。
二是仲裁機構依照仲裁程序進行調解。
三是由法院和仲裁機構以外的第三人進行調解。
但是法院和仲裁機構進行的調解與第三入調解在性質上是不同的,法院調解和仲裁調解是其訴訟程序或者仲裁程序的一部分。如果調解不成可以依法作出裁決,而第三人的調解無法作裁決。再者,法院調解和仲裁機構調解的主持人員由案件承辦人來進行,而第三人調解的主持人由擔保合同爭議各方共同選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因擔保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那麼就需要雙方及時的處理解決,如果想以最快的方式解決,那麼是可以利用協商的方式處理,如果確實處理不好的話,那麼就可以走訴訟的方式來進行,只要證據齊全,那麼自己的權益就可以受到保護。
-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時需要什麼材料,需要什麼步驟
一、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哪些材料?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房地產抵押須在簽訂抵押合同的30日內在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動產抵押活動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法...
-
房屋抵押土地性質不能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
-
借款人拿房票做抵押有借條但不還錢怎麼辦?
一、借款人拿房票做抵押有借條但不還錢怎麼辦?借款人寫了借條,用房票做抵押,到期不還錢,出借人可以先跟借款人協商,要求借款人按時還款,如果不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催促對方及時還款,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這種方式也無法追回自己的錢,可以向人民...
-
抵押貸款沒辦下來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