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量刑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3.32W
1、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2、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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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司法解釋
《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提供下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一)網絡接入、域名註冊解析等信息網絡接入、計算、存儲、傳輸服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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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立案標準
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二)組織三人以上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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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司法解釋
1、《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涉及國家祕密或者著作權的地質資料的保護、公開和利用,按照保守國家祕密法、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非法披露、提供利用保密的地質資料的,依照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予以處罰。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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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立案標準
無權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制造、買賣上述器材的,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