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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還能再申請嗎?

宅基地2.19W

宅基地還能再申請嗎?

一、如何分戶?

這個問題分兩方面處理,其一是解決分戶的問題,其二則是要符合宅基地申請的問題。根據《關於規範農村居民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農村居民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分戶:

結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

離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

③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

所需要的條件是:A書面申請;B居民戶口簿;C結婚證或離婚證(包括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④農村合法住房證明(包括農村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分割公證書、人民法院對農村房屋分割的判決書)。

如何符合這些政策規定,則可持相關材料向當地派出所申報。

二、申請宅基地需要什麼條件?

①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②外來人口落戶,成爲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③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農村宅基地一般以戶爲單位申請,各地方法規政策都有相關的宅基地批准和管理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能符合上述分戶和宅基地申請條件,則仍需要先去村委會了解清楚才行。如果村委並沒有宅基地指標,或者當地要求不準建房等情況出現,那符合條件也沒有用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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