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強拆觸犯什麼罪行?
一、違法強拆觸犯什麼罪行?
對房屋拆遷時採取暴力強拆的方式拆除的,可能觸犯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瀆職罪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合法強拆的法定程序是什麼?
關於行政強制拆除的程序,目前相關的配套性規定尚不健全,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其必經程序大體如下:
1、城市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爲10天)---強制拆除
2、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爲10天)---強制拆除
綜合上面所說的,違法的強拆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損失,一般對於被拆遷方是可以直接選擇報警,造成的財物損失比較重大的,那麼是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對於處罰的標準就會結合案件的情況來定,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
-
對方強拆違法應該怎麼做?
一、對方強拆違法應該怎麼做?違法強拆的維權基本方法:1、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2、在被強拆後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3、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4、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爲等複議。5...
-
違法建築強拆主體是哪個部門
一、違法建築強拆主體是哪個部門?違法建築的強拆主體是城鄉規劃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准進行...
-
如果房屋被強拆怎麼辦好?
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對強拆,很多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以暴制暴,進而產生肢體衝突,甚至釀成血案。我們認爲,這樣的方式一是無法獲得當事人想達到的爭取到合理補償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議大家採...
-
如果是合法的房屋遭強拆了怎麼辦?
(一)拆遷前的談判技巧當房屋拆遷公告頒佈後,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產權調換)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同時要注意談話的語氣。(二)利用行政訴訟爭取時間在拆遷人聲稱要裁決或剛剛通知被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