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高鐵徵收土地如何賠償
修建高鐵徵收土地賠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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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爲: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等。法律依據:《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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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土地程序違法怎麼處理?
一、徵收土地程序違法怎麼處理?被徵地人可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徵地主體違反徵地程行爲同時構成對被徵地人合法權益侵害的,還必須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爲了保證徵地權的有序運行,徵地主體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義務,如果徵地主體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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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爲: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等。法律依據:《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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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期限是多久?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期限是多久國家還沒有推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準建證一般要求2年內必須建設。《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