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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這幾年來全國各大城市都相繼的進入了城市改建的大軍之中,因爲只有這樣城市才能夠能到更好地發展,但是隨之而來的就是越來越多的房屋都會被拆遷,而對於房屋的持有者來說,房屋動遷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呢?小編整理了有關的資料,請參考一下吧。

動遷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一、動遷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1、這樣的房屋獲得拆遷補償比較困難,因爲沒有房產證,不知道房屋產權屬於誰,也不知道房屋面積,因此只能協商賠償,賠償比較困難的。

2、房屋產權:

(1)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爲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爲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對於持有者來說,如果動遷沒有土地使用證 ,此時想要獲得拆遷補償就是很困難的一件事了。因爲這個時候是沒有辦法知道房屋的產權屬於誰,而且也不能知道房屋的面積,此時只能協商進行解決,但是在協商的過程中最好的諮詢一下與此有關的政策,以免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