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醫療糾紛的法律依據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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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效的《民法典》中規定了醫療損害責任。主要注意的點有:
1、醫務人員過錯,必須向醫院追討賠償;
2、醫療機構有三項免責事由(患者不配合、搶救生命垂危已經盡力、當時醫療水平所限)。此外,必須由患者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否則醫療機構免責。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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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醫療糾紛怎麼辦?
發生醫療糾紛,首先可以醫患雙方進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的,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後會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組織工作人員展開調查,並形成文字材料。調查研究後,衛生部門會給出處理意見,一般會再次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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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醫療糾紛的途徑,解決方法是什麼?
一、減少醫療糾紛途徑醫療機構應做到以下幾點:(一)醫療機構要加強門診醫療的透明度。加強醫護、患、媒體三方面的溝通,是增強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項診療收費標準,各科室專業技術情況,專家出門診的時間,檢查地點、時間、注意事項以及作息時間、聯繫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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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小腸切除的醫療糾紛最高賠償是多少
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患病的概率也就隨之提高。隨之提高的還有就是醫療糾紛,對於全小腸切除的醫療糾紛最高賠償是多少這個問題,在工傷賠償標準中也有明確說明。因爲小腸部分切除是被定成了八級傷殘,所以是會有相關用人單位進行賠償的,那麼讓我們一起了解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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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障病員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第三條在診療護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