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處理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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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醫美糾紛怎麼辦?
一、如果遇到醫美糾紛怎麼辦?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時,有三條解決途徑可供選擇:一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二是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醫療侵權訴訟的時效以及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時效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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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醫療損害責任所適用的原則是什麼
一、簡述醫療損害責任所適用的原則是什麼醫療損害責任的適用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即醫療機構在醫療行爲中須存在醫療過錯,且因爲該過錯導致了患者醫療損害才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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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鑑定扣除審限多久,醫療事故鑑定調查取證有哪些
一、醫療鑑定扣除審限多久一年以內。一般情況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期限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據此,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爲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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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醫療事故適用什麼責任
一、民法典醫療事故適用什麼責任醫療事故責任原則具體適用的是過錯責任原則,但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遺失、僞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的情形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