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判刑年齡的規定是怎樣的?
近年來,由於許多家長的教育不力,學校監管不嚴個,校園暴力事件屢屢爆出,許多校園裏的學生因爲這樣或那樣的校園暴力身心受損。但是校園暴力實際上是違法犯罪在校園裏的延伸,施暴者並不應該因爲是未成年人而免刑。在判刑年齡上,目前我國的法律仍沿用以前的規定。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一看校園暴力判刑年齡的規定。
一、校園暴力判刑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也即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只對自己實施的這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不得突破這一界限。
二、校園暴力判刑具體年齡規定及要求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爲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爲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週歲至16週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週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爲,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爲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4、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過了週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爲已滿週歲。
6、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7、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對犯罪時的年齡沒有查清,而又關係到應否追究刑事責任和判處何種刑罰的公訴案件,應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8、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及死緩。
我們知道16及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要有犯罪行爲就會判刑,而14歲到16週歲只有犯了規定的八項罪纔給予判刑,否則不判刑,並且14歲以下不判刑。但是由於近年來校園暴力犯罪年齡越來越低齡化,許多人對現有的法律提出補充修訂,希望能夠通過降低判刑年齡減少校園暴力事件。總之,小編只希望校園暴力能夠不再發生。本文僅供參考,謝謝觀看!
-
校園暴力如何賠償呢?
一、校園暴力賠償的法律依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
-
校園暴力應該怎樣索賠
遭遇校園暴力,作爲受害人該怎麼做?事後如何維權?首先,應當掌握安全自救常識,如果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靜,採取迂迴戰術,儘可能拖延時間。必要時,向同學、老師呼救求助,採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不要去激怒對方,從其言語中找出可插入話題,緩...
-
校園暴力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衆所周知,在我國校園暴力事件也是時常發生的,每個學校多多少少都會有幾起校園暴力事件,對於校園暴力事件,我們都應該極力反對,因爲這是一種不利於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爲,目前國家對於這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那麼發生校園暴力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下面本站將爲你進行詳細解答...
-
上初中用出生證明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