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稅款怎麼計算滯納金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2.49W
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稅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2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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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審批誰監管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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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行政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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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訴訟期間能否進行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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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的調節如何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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