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徵收拆遷訴訟主體如何確定?
房屋拆遷安置訴訟的主體包括房屋徵收部門、被拆遷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等。
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爲目的。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爲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爲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選。而拆遷實踐中,拆遷人在此之前都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發書面通知,通知他們在一定期間挑選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簽訂相關協議。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對拆遷人提供的房源沒看好而放棄,那麼他要重新主張安置房屋就必須在接到選房或看房通知單後,在其規定的最後一天期限內次日起兩年內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就會因訴訟時效而喪失自己的勝訴權。
如果拆遷人還不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遷安置的,該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從房屋拆遷的實踐看,回遷安置的,拆遷人一般都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過渡性房源或提供過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費用(租金)。而按照我國拆遷行政法規和當地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定,這種過渡期的長短因開發商的建設規模大小和建設樓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長的時間爲3年。有時,因爲開發商的原因過渡期往往還延長,即超過拆遷人當時發出的《准予回遷安置通知書》上所規定的最後回遷期限
如果從這時開始兩年內,該房屋使用人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去向拆遷人申領房款,而在兩年以後纔要,拆遷人不給,則其可以向法院起訴,但喪失了勝訴權。
房屋拆遷安置訴訟的主體包括房屋徵收部門、被拆遷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等。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爲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爲被告。
-
省政府的徵地批覆不是最終裁決,何來不可複議之說?
在土地徵收中,省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所作出的徵地批覆無疑是極爲重要的法律文件。有批覆,則徵地項目可以依法開展;沒批覆,則徵地項目就無法正式啓動,地不能動房子也不能拆。然而,近期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周濤律師在廣西竟遇到了這樣一起令人氣憤的訴訟案...
-
民法典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有哪些
一、民法典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有哪些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他人祕密的,要承擔保密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條【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
-
行政強制執行能懲罰嗎,行政處罰執行的方式
一、行政強制執行能懲罰嗎行政處罰不屬於行政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行爲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的懲罰,而行政強制執行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爲採取的強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
-
怎樣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聽證
一、怎樣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聽證聽證並不是行政複議的必需程序,行政複議法也沒有對聽證作出規定,行政複議採取書面審查的原則,必要時可以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複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