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辦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司法解釋》
第一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一)含有嚴重超出標準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二)屬於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產動物及其肉類、肉類製品的;
(三)屬於國家爲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四)嬰幼兒食品中生長髮育所需營養成分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嚴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第二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一)造成輕傷以上傷害的;
(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一)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數量較大或者生產、銷售持續時間較長的;
(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屬於嬰幼兒食品的;
(四)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一年內曾因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四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後果特別嚴重”:
(一)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造成十人以上輕傷、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三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的後果。
第五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第六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一)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二)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數量較大或者生產、銷售持續時間較長的;
(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屬於嬰幼兒食品的;
(四)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一年內曾因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五)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毒害性強或者含量高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七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八條 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限量或者超範圍濫用食品添加劑,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定罪處罰。
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限量或者超範圍濫用添加劑、農藥、獸藥等,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適用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標準不能一概而論,只要有毒,有害食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就構成了刑事犯罪,比如肉製品屬於病死的或者檢疫不合格的動物肉類,如果存在這種情形,就應該追究生產廠家或銷售商家的法律責任。
-
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怎麼判刑
一、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怎麼判刑?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的判刑標準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僞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僞造、擅自制...
-
涉嫌犯開設賭場罪無前科判緩刑可以嗎?
一、涉嫌犯開設賭場罪無前科判緩刑可以嗎?1、涉嫌犯開設賭場構成犯罪無前科若是滿足以下條件,可能會被判處緩刑: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
酒後尋釁滋事行爲認定有什麼標準?
很多人認爲酒後的行爲是在酒精的操控下實施的,並非個人真實意願,所以即使有破壞公共物品以及一些尋釁滋事的行爲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從輕處罰。那麼,在我國酒後尋釁滋事行爲認定有什麼標準?本站小編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爲大家解答如下。酒後尋釁滋事行爲認定有什麼標...
-
輕微傷定性爲尋釁滋事是合法的嗎?
一、輕微傷定性爲尋釁滋事是合法的嗎?1、輕微傷定性爲尋釁滋事是合法的,這是由於尋釁滋事是指行爲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爲。2、存在以上尋釁滋事的行爲卻沒有構成犯罪的,一般會被按照《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