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竊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麼量刑?
一、構成竊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麼量刑?
構成竊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可以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僞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僞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本罪的加重處罰情況有哪些?
本罪的重罪情節爲“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數量巨大”的具體標準,在司法解釋出臺之前,我們認爲可以參照相關司法解釋對近似犯罪所規定的數額標準酌情認定(爲定罪情節數量標準的3倍以上)。“其他嚴重情節”,可以認定爲下列之一的情形:
(1)曾因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受過刑事處罰後又犯該罪的;
(2)與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結共同作案的;
(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被犯罪分子用於僞造信用卡,致使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爲定罪情節“較大損失”的數額標準3倍以上);
(4)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於不法分子利用竊取信用卡信息,來進行詐騙或者偷竊行爲的,是對持卡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利益侵犯的,相關情況的認定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達到了立案標準的犯罪數額的,是可以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
-
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
一、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說法,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
-
非法集資的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集資的標準是什麼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
-
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
一、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破壞性採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爲。1、本罪侵犯的客體爲國家對礦產資源開採的管理制度及礦產資源保護制度。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礦產...
-
公務員過失犯罪開除公職嗎?
一、公務員過失犯罪開除公職嗎?過失犯罪開除公職,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個別不開除黨籍的需報上一級黨組織批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應當開除公職。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