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不賠償範圍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法不賠償範圍是什麼?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的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爲。因爲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侵權行爲是一種行使職權的行爲,與行使職權有着相關性,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的個人行爲,國家當然沒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爲致使損害發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僞供述,或者僞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爲致使損害發生的。因爲損害的發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爲引起的,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爲沒有因果關係,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損害的發生是由行使職權的行爲與受害人的行爲共同造成的,則依據過失相抵原則視雙方在損害發生過程中過錯程序分擔責任。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規定不應國家賠償的國家不負責賠償。
二、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爲影響的範圍內,爲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綜上所述,國家工作人員在辦事的時候可能對公民合法權益產生侵害,這樣當事人有權提出國家賠償,近年來刑事訴訟中出現多起案例。當然,如果是公民自身行爲導致損害發生或者工作人員是個人行爲的,這些不在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範圍內。
-
被羈押的國家賠償時效是多久?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對於公民或者是一些企業呢賠償,國家賠償作爲一個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衝突的重要解決手段,被認爲是很正確的國家方式,而很多人都想知道作用如此重要的國家賠償,有時間的限制嗎?我們今天以一種很特殊的情況爲例子,通過一些法律知識來了解被羈押的國家...
-
國家賠償法時間認定解釋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法時間認定解釋是什麼?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爲發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後,或者發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續至2010年12月1日以後的,適用修正的國家賠償法。2、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
-
廣州怎麼申請國家賠償,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當公民由於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的過錯而遭受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時,受害人可以向相關國家機關提出獲得國家賠償的申請。國家賠償的目的是爲了規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爲,防止其以權謀私、貪贓枉法,主要起到的是防範作用,在公民手打損害後起到安定人心的作用。那麼,廣...
-
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條件是什麼
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條件是什麼一是辦案機關決定對賠償請求人終止偵查的;二是解除撤銷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後,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的;三是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法定期限屆滿後,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