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司法解釋有哪些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後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前,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本解釋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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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時效的概念是什麼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規定的國家對犯罪人行使刑罰請求權或刑罰執行權的有效期限。據此,刑法中的時效可以分爲追訴時效和行刑時效兩種。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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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迴避制度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7條規定,迴避有兩種:當事人申請回避和審判人員主動迴避。當事人申請回避是當事人認爲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有權申請審判人員迴避。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第47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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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輕微傷拘留還要賠償嗎
要。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同時侵害人也要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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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麼
合同詐騙的手段和方式包括:(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