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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超5000元怎麼判刑的

賭博超5000元怎麼判刑的
一、賭博超5000元怎麼判刑的

構成賭博罪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賭博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牀,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並且以營利爲目的。即行爲人聚衆賭博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爲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爲了消遣、娛樂。以營利爲目的並不是說行爲人一定要贏得錢財,只要是爲了獲取錢財,即使實際上未能贏得錢財甚至輸了錢,也不影響行爲人具備賭博罪的主觀要件。

二、聚衆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的區別是什麼

1、聚衆賭博的規模一般較小,賭頭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際關係在小範圍內組織他人蔘賭;聚衆賭博行爲中其成員相對固定,同時賭頭也參與賭博,開設賭場具有一定的規模,參賭的人員衆多。內部有嚴密的組織和明確的分工,有賭場服務人員在賭場內負責收費、記賬、發牌或洗牌,有專人望風,參賭人員由賭徒介紹或熟人帶路,才能進入賭場參賭。

2、聚衆賭博一般具有臨時性、短暫性的特點,組織參賭人員在一次賭博結束後,下一次賭博又須再次組織;開設賭場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特點,只要在其時間內、賭博人員來到賭場均能進行賭博活動。

3、賭具的提供,聚衆賭博中的賭具有時由召集者提供,有時由參賭者自帶;開設賭場中的賭具一般由賭場提供。

4、聚衆賭博的賭博方式一般由參賭人員臨時確定;開設賭場的賭博方式具有多樣性,一般由經營者事先設定,提供籌碼,有時還有一定的賭博規程。

賭資在5000元以上的構成賭博罪,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盈利爲目的私自開設賭場的,可以認定爲開設賭場罪,這項罪名與賭博罪之間存在差異,這兩種罪名的犯罪客體不同,犯罪的形式不同,開設賭場的行爲具有穩定性和持續性的特點,而賭博罪具有臨時性和短暫性的特點。

標籤:賭博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