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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因工緻殘怎麼辦

農民工因工緻殘怎麼辦

農民工在工作過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損害的,此時想要獲得工傷賠償,則就必須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否則的話,就無法按照工傷進行賠償。有的人不知道,農民工因工緻殘該怎麼辦?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爲你做詳細介紹。

一、農民工因工緻殘怎麼辦

在我市就業的被認定爲工傷且傷殘等級達到1--4級的外市農民工,本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一次性領取標準按照工傷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的年齡以及傷殘等級覈定,具體標準爲:

1、滿16週歲不滿30週歲傷殘等級一級的爲20萬元;二級爲18萬元;三級爲15萬元;四級爲13萬元。

2、滿30週歲不滿50週歲傷殘等級一級的爲15萬元;二級爲12萬元;三級爲11萬元;四級爲9萬元。

3、滿50週歲以上傷殘等級一級的爲9萬元;二級爲8萬元;三級爲7萬元;四級爲6萬元。

農民工本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應當在申請覈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時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並與用人單位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書面協議;一次性領取待遇後,工傷保險關係終止,用人單位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出國人員發生工傷怎麼辦

出國、出境人員在國外期間出現工傷,按照《國務院關於駐外、援外人員在國外犧牲、病故善後工作的暫行規定》(國發[1981]147號)和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6]266號)的規定,應該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1、出國、出境人員的勞動關係在國內並參加工傷保險的,在境外負傷、致殘或死亡時,應由境外有關方面承擔傷亡賠償責任的,應向外方索取賠償。外方給付的賠償金歸當事人或其親屬所有,但需要償還國內墊付費用;

2、獲得境外傷害賠償的,國內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

3、境外傷殘賠償金低於國內標準的,補足差額部分;

4、工傷人員及其親屬到境外定居的,憑生存證明領取撫卹金;也可以一次性領取有關待遇,並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係。

農民工在工作中受傷的,並不是一定就會造成傷殘,此時還有可能出現一般損害的情況,由於評不上傷殘等級,因此獲得工傷賠償就相對要低一些。那要是農民工因工緻殘的話,就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傷殘等級來作出相應的賠償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海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