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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買賣合同

成都二手房買賣合同

成都二手房買賣合同

買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賣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典》等一切相關法律、法規,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雙方買賣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賣方房屋坐落在成都市 (該房屋所屬樓盤 ,幢號: ,單元: ,樓層: ,房號: ),房產證丘(地)號爲權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該性質: ,所有權人: ,目前是否按揭: .

2、賣方保證該房屋的權屬證明及身份證明合法有效,在本的同時賣方須將該房屋的權屬

證明原件 及有關該房屋的一切文件封存,作爲之用。

3、經買賣雙方協商,該房屋成交價爲¥ (大寫人民幣 元整)

4、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買方向賣方交付定金¥ (大寫人民幣 元整)經紀方所託管定金¥ (大寫人民幣 元整),作爲該房屋的物業交割保證金。

買方:

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