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如何訂立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需要簽訂的協議書。那麼我們應該怎麼簽訂勞動合同呢?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我們的法律中是否對於不同的勞動合同有不同的規定呢?關於這些問題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分析。
怎麼簽訂勞動合同:
詳細閱讀勞動合同書條款
一、勞動者拿到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書後,應當詳細閱讀勞動合同書的條款。就以下內容應當重點關注: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
勞動合同分爲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爲期限三種類型。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在同一單位工作,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相關。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某項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是在本地還是外地,是國內還是國外,應該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有些工作如駕駛員、營銷員或者高管人員,合同履行地往往不固定在本地,爲避免今後爭議,要約定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儘可能按照國家職業工種目錄標準和實際從事的工作準確填寫。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一般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俗稱“長白班”。第二種:“三班制”或者“四班三運轉”,俗稱“倒班”。第三種: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對於第三種情況,用工單位要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履行報告審批手續。
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動,屬於加點,要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職工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執行。
(四)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
參加社會保險是企業和勞動者的共同法定義務。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二、怎樣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但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合理選擇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勞動者個人素質,從勞動力資源配置角度綜合考慮確定合同期限。對業務骨幹、技術人才,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對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宜“一刀切”。合理的勞動合同期限,有利於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二)注意《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保護性”條款。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國有企業改制時勞動者已經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無特定情形的情況下,已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續簽合同的,本人如果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注:特定情形是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三、注意事項
(一)制式勞動合同文本中有“選擇條款”、“約定條款”和“補充條款”。凡是選擇條款,必須把選擇項目填入空格;凡是約定條款,必須把協商約定的結果填入空格;補充條款是企業針對勞動者的具體情況,雙方協商一致設立,但不得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選擇、約定和補充的項目,要用斜線劃掉或填寫“無”。
(二)勞動合同書必須由勞動者本人和用工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才能生效。勞動者本人必須持有一份。
(三)總公司在外省、分公司在本地的,建議使用本省勞動合同文本。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使用外省勞動合同文本,必須注意兩點:
一是外省勞動合同條款是否與本省地方法規相符;
二是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地址放在哪裏。
(四)關於勞動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培訓約定服務期等內容,簽訂勞動合同附件。勞動合同附件隨同勞動合同一起,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五)關於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爲初始條款,初始條款不限制合同期內協商變更相關內容,比如變更崗位、提高工資福利和休息休假待遇。變更勞動合同條款,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
以上就是我們在實踐中關於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了,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特別要仔細覈對清楚,清楚自己的工作內容等問題,如果是特殊的勞動者該怎麼簽訂合同呢?是否與上面的簽訂是一樣的呢?關於這個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爲您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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